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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作者:胡亚宏  发布时间:2014-04-14 09:36:4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2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案件为重点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我院迅速行动,把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开展了此项活动。

  为使我院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效果,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我院根据海东市中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于1月22日抽调法官走上街头开展了以“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法官在平安路、广场设立了法制宣传点,以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讲解、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路群众和周围商户积极进行法制宣传,通过讲解和宣传,群众对此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总体目标和重点范围有了一定的了解,一些群众对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表示了肯定与支持,对法院进行的法制宣传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此次宣传活动,悬挂横幅1条、摆放展板10块、发放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自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坚持对涉民生系列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在执行中,采取假日执行、夜间执行、蹲点守候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中,自觉坚持教育说服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兼顾各方利益的执行司法理念,通过疏导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并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有财产线索的案件进行查控。与公安、国土、住建、金融、税务、工商、证券等协助执行单位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穷尽一切措施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年初,我院报上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案件3件。在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我院还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为14名特困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3756元。

  同时,为了扩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声势,我院还开展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我院在人民网、新浪网开通的官方微博和我院网站进行了宣传报道,促使被执行人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自动履行义务。截止3月底,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0件,同比上升73.1%,收案标的额538万元,执结73件,执结率81%,实际到位标的额278万元,执结标的额到位率51.7%,取得了执行工作新成效。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