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了“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把“深入群众、贴近群众、关注民生”作为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举措,着力把巡回审判打造成“解决社会矛盾、化解邻里纠纷、彰显司法服务、建立和谐关系”的平台。
“法官真好,不辞辛劳来村里开庭处理纠纷,不但为老百姓分忧解难,还让我们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你们辛苦了!这是平安县法院三合法庭深入三合镇瓦窑台村巡回办案时,发自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由衷之言。
原来,2012年被告平安县三合镇瓦窑台村村民委员会因村里道路硬化,与原告陈某某协商后,由陈某某为其供应道路硬化所用砂石料。截止2013年12月,经双方结算,被告累计拖欠原告砂石款110880元,一直未付。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无奈,原告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的砂石款。
为更好的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真正把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3月25日,我院三合法庭全体人员冒着严寒,来到三合镇瓦窑台村进行了巡回办案。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说服和劝导,被告被法官的耐心和真诚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当庭表示,我们错了,一定给陈某某付清拖欠的砂石款,并与张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后,三合法庭的法官们又进行了一次法制宣传活动。根据群众提出的就有关家常里短、婚姻关系、赡养老人、邻里纠纷、外出务工等问题一一作了详尽的答复。
这仅仅是我院巡回办案的一个缩影。自今年开展“巡回办案”以来,我院三合法庭、沙沟法庭、平安法庭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大山深处进行巡回办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通过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实现了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彻底化解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截止日前,共巡回办案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