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实现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近日,我院从干警在院食堂早晨就餐时间必须在8点20分前完成,上班时间禁止带早点进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洗漱、化妆、干私活;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购物、看电影、玩游戏;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经所在庭室负责人批准;庭室负责人外出要向分管领导说明去向、事由;每天在下班时须关掉空电脑、打印机和照明灯等电源,锁好门窗等细节和工作点滴着手,对部分干警存在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作风散漫、纪律松懈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整改,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警形象,增强干警司法为民服务意识。
为督促“小事”的贯彻落实,让铁的纪律严格规范干警的行为,我院成立了由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院目标管理奖惩办法予以处罚,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同时,为让服务群众的理念入心入脑,使之成为党员干警的一种自觉行为,我院除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外,还鼓励干警将业余时间和精力积极投身于自觉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新增了加强思想修养、增强服务理念等方面的报刊杂志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书籍,以供干警学习、查看、阅读。同时通过召开思想教育恳谈会、案件研讨会、办案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以及利用我院网站、微博等平台,丰富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载体,不断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