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规定的同时,又从贯彻学习、遵守执行、监督防范、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入手,对“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再部署、再研究、再强化。
抓贯彻学习。院领导带头学习“八条禁令”,并在组织干警统一学习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分管庭室干警学习禁令内容。要求干警充分认识禁令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性。对“八条禁令”禁止什么行为,发生违禁现象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都要深刻领会,熟记于心;
抓遵守执行。教育全院干警充分认识禁令的严肃性和强制性,自觉遵守执行禁令,用禁令来约束业内外活动。对办案庭室重申工作纪律、作风纪律,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案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并借机向当事人索取、收受财物,或接受当事人或相关人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要坚决杜绝。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八条禁令”,为干警树立带头模范遵守禁令的榜样;
抓监督防范。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指导、督促分管庭室干警用禁令要求规范一言一行。院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督主渠道作用,不定期对干警在工作、生活中的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做到防微杜渐。全体干警在言行中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做到违反禁令的事坚决不做;
抓责任追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涉及违反禁令方面的信访投诉,发现违禁线索一查到底。对违反禁令的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禁令的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心慈手软。在追究违纪行为人纪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追究违禁干警所在庭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