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入狱罪应罚 孩子抚养有着落
近日,平安县法院在西宁市监狱调解处理了一起孩子抚养权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鲍某自2006年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一直同居至今,并生育两子。在同居期间,原、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没有一个安定的生活。2009年2月,被告鲍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而入狱服刑。2013年11月,李某诉至平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解决孩子的抚养权。
本案在审理中,主审法官考虑到鲍某正在监狱服刑,在庭前做了大量细致的调解、感化工作。为了使鲍某不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不稳定的思想情绪,主审法官不辞辛劳,多次前往监狱和被告鲍某所在的监狱管理人员一起对被告鲍某做了大量的法律宣传工作,让其放下思想包袱。同时,对原告李某也做了详尽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主审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教育,使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更让鲍某做到了安心伏法,认真改造。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