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今天平安县人民法院在三合镇寺台村依法公开审理……”
4月6日,寒流骤降,阵阵寒风肆意吹拂着在空中漫天飘扬的雪花,在大雪纷飞、寒气逼人的日子里,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我院三合法庭法官开始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
2010年11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1年1月21日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婚后由于王某不同意,双方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相识至举行婚礼期间,王某及其家人向张某索要彩礼及三现金共计56000元。婚后20余天,王某借口回娘家住,至今未回。期间张某及家人曾多次找人前往调解无果,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无奈之下,张某到三合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及其家人返还彩礼款56000元。
立案后,三合法庭白锦强法官认为,本案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不能认定为有婚姻关系,是典型的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况且张某为取妻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为要回彩礼,双方及其家人各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白法官决定就地开庭审理此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安排了开庭时间。未曾想开庭这一天,大雪纷飞、寒气瑟瑟。为及时平息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白锦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顶风冒雪按时到寺台村进行了开庭。庭审中, 王某及其家人一直坚持说双方已经按农村的规矩举行了结婚仪式,为什么还要退还彩礼?白法官耐心地解释说:“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确定以是否进行婚姻登记为准,你们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现在产生纠纷,按法律规定是应当返还部分彩礼款的……”。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说服和劝导,王某及家人为白法官的耐心和真诚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当庭表示,我们错了,一定给张某退还部分彩礼,并与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亦当庭撤回了起诉。庭后,双方当事人对白法官不辞辛劳、在风雪中来到寺台村开庭,为老百姓解忧的工作作风表示深深的感谢,真诚的对白法官说“你们辛苦了!”。
当所有的工作做完后,已夜幕降临,灯火阑珊。此时,正是人们在家享受温馨的时刻,而三合法庭的法官们正冒着满天飞舞的雪花行进在回家的路上,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尽管疲惫,尽管耽误了回家的时间,但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欣慰,因为他们以实际行动又一次践行了“司法为民”,又一次从当事人感激的目光中汲取到了动力……
雪,仍在纷纷扬扬的下着、下着,挂满了树梢,洒满了屋檐,轻轻地飘落在静谥的村庄里,奔驰的警车上,前行的道路中,而此刻寒意已无,疲惫已无……